
在香港,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危險藥物,而日前政府消息擬於明年把大麻二酚(CBD)納入有關條例。
近期,有科學家發現CBD在癌症治療中的應用。據一項由英國獨立科學機構毒品諮詢委員會「Drug Science」在《SAGE》期刊發表的研究顯示,一名49歲的女士2018年9月被診斷患上乳腺癌4期,且癌細胞已經擴散到淋巴結、肝臟和部分骨骼,當時料存活率很低,隨後立即展開化療。
該女患者還開始將大麻二酚和迷幻藥「迷幻蘑菇」納入其治療計劃中,沒想到在2019年1月接受檢查時,報告顯示她的所有腫瘤都消失,化療療程結束。不過,她繼續服用大麻二酚和迷幻藥,以預防腫瘤復發。
同年9月,她再到醫院接受檢查,也沒有復發跡象,此時她選擇把大麻二酚份量減半,並完全停止服用迷幻藥,惟至2020年6月發現癌症復發,於是患者再次接受化療,並同時服用大麻二酚和迷幻藥,最後在2021年10月,病情再次「穩定下來」。
是次研究作者強調,這只是一個案例研究,因此未能表明大麻二酚和迷幻藥在治療癌症方面的發揮重要作用,未來仍然需要進一步研究確定[1]。
「THC及某些大麻素除了具有精神活性及可使人產生幻覺外,更會令人上癮,危害健康。因此,大麻、大麻樹脂、THC及若干其他大麻素均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視為毒品;至於CBD則現時未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除了從大麻植物提取,THC和CBD也可經人工合成,人工合成的THC亦受到相關法例管制。」
而且,消委會提醒,由於CBD與THC的化學結構很相似;因此,從大麻植物提取CBD時,極難分離出純CBD(CBD分離物),而產品在生產過程中亦有可能受THC污染。根據政府資料,以CBD分離物製成的產品,少不免含有一定濃度的THC。
Text:F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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