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 | 2020年新登記中央名冊創3年來新低!腎臟輪候時間按年增加2個月

對於部分器官衰竭病患者來說,器官移植是唯一的治療方法。器官移植不但能協助他們重獲新生,更可大大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
衞生署於2008年設立了一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方便有意捐贈器官人士自願登記,使他們在身故後捐贈器官的意願得以妥為記錄,也讓醫護人員及捐贈者的家人在病人身故後得悉其意願,以便迅速安排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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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部分器官衰竭病患者來說,器官移植是唯一的治療方法。器官移植不但能協助他們重獲新生,更可大大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
衞生署於2008年設立了一個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方便有意捐贈器官人士自願登記,使他們在身故後捐贈器官的意願得以妥為記錄,也讓醫護人員及捐贈者的家人在病人身故後得悉其意願,以便迅速安排器官移植。
根據食衞局資料,2020年新登記中央名冊人數為13,317人,較2019年的20,001人少33.4%,2018年則為18,772人,現總登記人數累計為330,764人。
至於去年的人體器官捐贈宗數與往年差相若,包括65宗腎臟手術、50宗肝臟手術、10宗心臟手術、8宗肺臟及267宗眼角膜片手術。
輪候移植的病人數目方面,最多人等候的器官依次為:腎臟(2302人)、眼角膜(280人)、心臟(78人)、肝臟(72人)及肺臟(29人)。至於輪候時間,腎臟輪候時間為56個月,較前一年增加2個月,肺臟輪候時間為18.1個月,較前一年增加3.1個月;肝臟及心臟的輪候時間分別為37個月及24.4個月,較前一年縮短6.8個月和1.6個月。
器官捐贈有兩個來源,分別是活體及遺體器官捐贈。進行活體及遺體器官捐贈時,可供捐贈的器官有所不同。
活體器官捐贈:適合作活體器官捐贈的器官為腎臟及肝臟。身體健康的成年人有意願捐贈一顆腎臟或部分肝臟,經醫院進行心理及醫學評估等,認為適合捐贈,才能進行移植手術。
遺體器官捐贈:適合作遺體器官捐贈的器官及組織為腎臟﹑肝臟﹑心臟﹑肺﹑眼角膜﹑骨骼及皮膚。腦死亡病人將功能健全的器官或組織,以無償方式捐贈給器官衰竭的病人,讓他人得以延續生命,恢復健康。
隨著社交網络成熟,近年常有病者及家屬呼籲有心人進行活體器官捐贈,然而這也引起了許多倫理上的爭議。對於「不傷害原則」和「行善原則」之間的衝突:我們該如何權衡供體所需承受的風險,以及受者所能獲得的利益?對捐贈者而言,「救一命」是否真的能帶來心理上的善果?捐贈器官是否會有潛在的生理痛苦?
這個複雜的問題你有何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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