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並不建議一般健康人仕接種加強劑。而正接受血液透析的腎病病人應每年檢驗乙型肝炎抗體水平,在抗體少於10mIU/mL的有效保護水平時需接種加強劑。就其他免疫力低的病人,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則沒有給予確定建議,但只出若感染風險高的病人可考慮每年檢驗抗體及考慮加強劑。
歐洲的一個有關乙型肝炎的免疫的共識小組(European Consensus Group on Hepatitis B Immunity)也不建議接種加強劑,但建議並不適用於正接受血液透析的腎病病人和愛滋病帶菌者。
基於亞洲地區屬乙型肝炎流行地區,亞洲傳染病控制及預防督導委員會(the Steering Committe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 Asia)則持相對較保守意見。在完成嬰兒的基礎接種的十年後,是否有需要接種加強劑應由醫生按個別人仕的情況給予個別建議。委員會認為若選擇接種加強劑,應在完成基礎接種後十至十五年。委員會亦同意免疫力缺乏人仕應在抗體水平少於10mIU/mL的有效保護水平時需接種加強劑,乙肝流行地區的醫護工作者也應考慮接種加強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