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洲人十分重視下一代幼兒期的智力發展,古語有云:三歲定八十,今也有「贏在起跑線上」之說。假若寶寶9個月仍未懂得翻身、歲半仍未懂得說單字、走路,算不算發展遲緩?「發展遲緩」泛指未滿6歲的兒童,在認知、生理、語言、溝通發展、心理社交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與同齡兒童比較,出現單項或多方面的明顯落後或異常。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約6至8%兒童有發展遲緩。香港衛生署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資料顯示,每年有逾千名兒童被該機構診斷為有發展遲緩。協康會教育心理學家姜源貞解釋:「幼兒是否發展遲緩,必須從整體觀察,是整體發展遲緩,還是只涉及個別範疇的發展緩慢。」
「舉例而言,若歲半仍未懂得說單字,需要觀察幼兒有沒有非語言的表達和理解能力,例如用手指指著物品。若非語言能力發展正常,對別人的話有反應的話,則可以給多些時間觀察才決定。此外還要考慮此情況的成因,是先天還是環境因素使然,如照顧者給兒童的刺激不足等。」
在嬰幼兒時期,父母不容易看出自己的孩子與一般發展正常的嬰幼兒有甚麼明顯的差異,但仍有許多線索可以幫助父母及早察覺。如幼兒6個月時仍未能保持頭部穩定、不會伸手撿取及握住物件、9個月時未能自己穩坐、歲半時仍不會自己走路、兩歲仍不會說單字(如「水」、「車車」)、未能跟從簡單的指示,(如「俾媽媽」)、三歲未能說簡單句子(如「我食魚」)、未能配對基本顏色和形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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