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將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
香港保安局禁毒處連同相關執法部門,在2022年對CBD產品進行了一連串抽查,並在6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建議,把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內管制。
據了解,在建議的法例修訂生效後,管有含有CBD的產品屬於違法行為,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萬及監禁7年。
消委會指,而市民若在建議的法例修訂生效前,或曾經購入CBD產品,如不肯定產品是否含有CBD,可仔細閱讀有關產品和食品的標籤。如果產品有標示「大麻二酚」、「CBD」、「cannabidiol」或等字眼,或有大麻葉標誌,應避免使用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