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市民切勿從海外攜帶大麻類或標示含有CBD的產品返港。由於市民在旅途中有機會接觸到毒品,特別是在一些已對大麻放寬管制的司法管轄區接觸到大麻。所有毒品,包括大麻,均可包含在食品及飲料,甚至保健產品和護膚品(例如美容面膜和按摩油)內。任何帶有「CBD」、「THC」、「大麻二酚」、「四氫大麻酚」、「大麻」、「大麻素」或「大麻提取物」等字眼,或大麻草圖像的產品,均可能含有在香港屬違法或禁止在機場過境的物質。旅客若對產品成分存疑,切勿冒險使用或將它們帶回香港。
當局建議,一般而言,CBD 產品往往會於包裝上標示「CBD」、「cannabidiol」或「大麻二酚」的字眼,或有大麻葉標誌;市民除了留意產品的包裝外,亦可仔細閱讀有關產品的標籤是否有上述有關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