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情人節原來同時亦是國際器官捐贈者日。有團體早前透過網上進行「年青人器官捐贈意願及認知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有逾七成受訪者願意在離世後捐出器官。香港腎科學會主席腎病科專科黃思豪醫生建議,利用多元方法和推廣媒介,加深市民對器官捐贈的認識,理解其價值和意義;同時改善登記程序,愈快愈簡單,愈多人願意登記。
香港腎科學會委託香港醫護聯盟,於2023年11至12月透過網上「年青人器官捐贈意願及認知問卷調查」,成功訪問共300名年青人,年齡介乎12至35歲,其中16至18歲佔數最多,達24%。
不過,即使有器捐意願的受訪者,仍有多達74%未做登記,大部分都有向家人表達器捐意願。接近60%受訪者因為不清楚登記途徑而沒登記;52%受訪者則懶得登記。然而,71%受訪者並不知道父母的器捐意願,而且有65%受訪者沒有與家庭成員討論器捐的議題。
此外,器官捐贈者家屬程太及器官捐贈聯絡主任鄧婉儀亦分享了兩個有關器官捐贈個案。其中包括在廿年多前,程太的細女當時只得14歲,一日放學後如常回家,但當程太返家時卻發現細女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她立即報警將細女送到公立醫院急救,可惜翌日醫生宣佈她已腦死亡。「這是一宗引致頭部受傷的意外事件,我完全接受不到,直至現在仍然很掛念女兒,一想起就感到傷痛。」
像程太這樣開明又樂於助人的家屬不少,但也有些家屬始終不願簽下器捐同意書,令器捐流程困難重重,鄧婉儀說:「因為大多數轉介的個案都是腦死亡,這類突如其來的離世,家人大多一時接受不到。所以我們會盡一切努力去安慰家屬,讓他們慢慢接受,之後再解釋。如果離世者有簽到器官捐贈同意書,又在生前和家人說過自己的意願,家人會較容易做决定。但若家人不知離世者的意願,一面要接受親人離世;一面又要作出器官捐贈的決定,實在十分為難。」
Text:F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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