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及勞工處其後就事故作出深入調查。警方今年11月以「欺詐」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等罪拘捕負責演唱會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的3男1女員工及以「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罪拘捕負責舞台工程「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的1男員工。被捕人年齡介乎40至63歲。
警方表示,經調查後發現總承辦商和次承辦商未有安排適當工程師檢查組件或機械零件,確保裝置符合一定安全水準,以及可以穩妥使用。
另警方又發現,藝能工程呈交予康文署的文件涉及虛報,與裝置的實際情況不符,甚至數字相差非常大。「有理由相信並非手民之誤,不是單位搞錯,有理由相信有人故意誤導康文署,意圖盡快得到演出許可。」例如涉事LED屏幕真實重量為9,852磅,申報僅3,600磅,實際重量相差2.7倍;燈光支架是5,141磅,申報為1,080磅,相差近4.8倍;雷射燈支架則是756磅,申報為200磅,相差近3.8倍;喇叭組件12,240磅,申報1,600磅,相差近7.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