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遲婚/不婚一族想生BB,該怎麼辦?
答:一般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已結婚的,現在未有計劃生育,但擔心將來不能生孩子,所以便會前來冷凍胚胎。33歲的時候來冷凍胚胎,可能等到40歲之後才決定生小孩,如果那時候試了半年也不行,便可以用這些胚胎,且當然成功率會很高,因為這是在年輕時冷凍的胚胎。
另一類則是雪卵(雪藏卵子)作為延遲生育的方法。這些人都是未婚,目前未找到另一半。當找到另一半時,女士們的生育能力可能已經很差,於是惟有現在保存年輕的卵子。
如果要考慮雪卵,你要考慮雪卵或者未必用得着。可能你在35歲時雪卵,怎知38歲結婚了,之後又懷孕,這些卵子便可能要棄置。當然可能有些女士遲遲仍未找到另一半,但又想生小朋友。不過,現時香港法律,只有合法結婚的不育夫婦才可以接受IVF療程。